摘要
怎样合理支配使用有限的职工教育经费,保证职工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南通市纺织工业局89年在全市率先实行了职工教育经费部分统筹,产生了明显的效果。 88年下半年,南通纺织局对各基层单位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使用情况进行了普遍调查,发现企业在提取使用教育经费上很不平衡,一些企业在提取标准和使用范围上亦存在不少问题,影响了职工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针对这一情况,南通纺织局研究决定,从89年元月一日起,以市属纺织全民、大集体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统筹20%,由市局统一收取、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局级管理权限内应举办或管理的职工教育,如轮班长以上的干部岗位培训,技术工种、关键岗位的中、高级技工培训,技师培训,及其他专业业务培训等。 经过九个月的实践,这项改革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出处
《纺织导报》
CAS
1990年第7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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