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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物价局、商业部、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1990年度棉花收购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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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知的主要内容是: (一)自1990年新棉上市起,标准级皮棉收购由每50公斤236.42元调整到300元。 (二)四川省标准级皮辊棉由每50公斤240.65元调整到304.23元;恢复辽宁省棉花的地区差价,每50公斤236.42元调整到3 i 0.40元。
出处 《纺织导报》 CAS 1990年第20期2-2,共1页 China Textile Lea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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