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一个美国居民、外籍居民或国内公司,其所取得的所得,是否在美国纳税?可否享受美国某些税收扣除、抵免或优惠待遇?关键是要判定其所得来源是否属于美国。美国是一个以所得来源管辖权为原则行使税收管辖权的国家,税法规定凡是来源于其境内和其拥有行使主权区域内的所得,都必须在美国依法纳税。因此,对所得来源的判定标准,有其一套独特的做法。下面就其几个主要项目的所得来源判定标准问题,做一介绍。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1990年第9期31-33,共3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