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税收协定中的“相互协商程序”条款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在执行税收协定的过程中,有许多条文的具体解释和一些未尽明确的问题。为便于解决这些问题,使纳税人能充分享受税收协定所规定的待遇,保证税收协定的正确贯彻执行,一般在国际税收协定中,都列有专门条款,规定建立由双方国家主管当局执行的相互协商程序。“相互协商程序”是指建立由双方主管当局共同参与协商对处理协定执行过程中所发生争议时的方法和程序。要使协商程序能够有效地解决实施税收协定遇到的或可能发生的问题,缔约国的主管当局应该有足够的权力,能够直接对话,不需要经过外交途径进行协商,
作者 张宝云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1990年第9期34-35,共2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 引文网络
  • 相关文献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