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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乎?蔬菜乎?——美国西红柿税收案趣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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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西红柿,学名番茄,一年生草本。原产于南美洲,由于属茄科,同有毒的颠茄和曼陀罗很接近,加上本身的茸毛和异味,在历吏上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一直把它当作野果毒草,无人敢于问津。据说,最早敢于吃西红柿的是100年前一位名叫约翰逊的人,为了解除人们对吃西红柿的恐惧心理,一天,他站在法庭前的台阶上,当众吃了一个。以后西红柿便悄悄地从野果毒草变成人们普遍喜欢食用的食物。 1993年,美国商人从两印度群岛运来一批西红柿。按当时美国税法,输入水果免交进口关税。而进口蔬菜则应照章交纳10%的关税。
作者 周防 中宽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1990年第6期40-40,共1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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