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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书法艺术与精神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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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书法是一种艺术”(周总理《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而且是我国僧俗相辅相成共同从事的、民族精神最基本的、具有悠久历史和广泛群众性基础的表现型艺术。我国书法,早在殷商时代,便由实用性发展而为装饰性。装饰以审美的理想之追求为主,故书法不单是涵有技巧与思虑之活动,而且是具有审美价值之活动,所以书法是一种艺术实践。书法家以社会的意义,将自己的感情与意志表达于人。
作者 田光烈
出处 《佛教文化》 1990年第2期21-25,共5页 Buddhist 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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