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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 表彰奖励造林绿化先进地、市主要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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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一九八七年发出《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力争十五年基本绿化广西的决定》后,玉林、梧州、桂林、河池地区和桂林、梧州市的党政领导干部坚决贯彻执行,真抓实干,身体力行,在造林绿化、保护森林,落实党的各项林业政策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被评为自治区造林绿化先进地、市。为表彰先进,最近,经自治区党委。
出处 《广西林业》 1990年第3期7-7,共1页 Forestry of Guang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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