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没有认识的主体,就无所谓认识活动;撇开对认识主体的分析,认识论就显得苍白无力,显得毫无生气。认识的主体是人,“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全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人不仅有理智,而且有情感、意志等心理机能。把认识活动完全归结为理智因素的作用,是一种简单化的设想,是不现实的。
出处
《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0年第4期62-67,共6页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Suzhou: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