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是农村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前提下,最能调动农民积极性,最能适应当前农村生产力水平的经营形式。但也应看到,农业生产的基本特点是经济再生产和自然再生产交织在一起的,其生产要素是多方面的,调动了生产者的积极性,只解决了生产要素一方面的问题,其它要素如生产资料的投入、自然条件的改造利用、动植物生长发育条件的满足、科学技术的应用等等,都是农户家庭经营的条件下无力办到或办不好的。家庭经营必须和合作经济组织集体的力量及社会化服务相结合,才能提高生产力水平,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地发展。从根本上看,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制是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要求。稳定和完善了家庭联产承包制,就坚持了农村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巩固和发展了农村改革成果,进一步保护和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
出处
《农村经济》
北大核心
1990年第1期11-12,共2页
Rural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