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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术语在法制报道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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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术语是内涵十分严密的词语,法制报道大量涉及法律术语。确切地说,法制报道是运用法律语言再现新闻事实的一种特殊报道,因此,不懂法律术语的规范,就不会有科学的法制报道。有位记者在拘捕嫌疑犯的现场采访,听取了公安人员对案情的介绍。但这个案件的重大情节还没有完全核实,尚未经过检察院提供充分的证据,记者便立刻在报道中使用了“歹徒”、“残忍”、“强奸犯”、“十恶不赦”、“当场被逮捕”这类骇人听闻的字眼儿。半月后,经过司法调查。
作者 刘建明
出处 《新闻与写作》 北大核心 1990年第4期33-34,共2页 News and Wr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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