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今,阳光造就的古铜色已经成了健康的标志,但却使我们忽视了过度的阳光照射所带来的后果。当你乍一沐浴在阳光下,请不要静如处子,而要动起来,边走边晒太阳。刚开始,时间不宜太长,15-30分钟即可,上午十时左右下午三时许重复一次。正午时分切不可暴晒日下。在其后的日子里,随着皮肤承受能力的增强,逐渐增加晒太阳的时间。短暂的,重复的日晒,即使在同一天内,造成灼伤的可能性也比较小;反之,一次性的长时间口光浴则很容易造成这种恶果。在日光浴之间绝对不要淋浴,因为肥皂会擦去使表皮松驰的已死的皮肤微粒并减少皮肤的油脂,这样就会造成皮肤在初时就被灼伤的危险。无论使用何种防晒用品。
出处
《世界博览》
1990年第2期49-49,共1页
World 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