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廉政古鉴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严格要求自己的子女亲朋和下属,不搞特权,自古以来就是廉政的一个重要特征。春秋时期,墨家的著名学者腹(黄享)之子犯了死罪,秦惠王可怜他年迈体衰,膝下只此一子,决定赦免他儿子。然而腹(黄享)说:“墨者之法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黄享)不可不行墨者之法。”
作者 向荣
出处 《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北大核心 1990年第3期46-46,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