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简化汉字是文字的一项重要改革,对于广大人民学习文化、普及文化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简化汉字要符合文字的发展历史,要科学地改革,要有一条正确的轨道。 《新华字典》中的“華”字的简化字有两种写法。“华” “(亻匕十)”我认为简化成“华”比较科学。因为古“(亻匕)”字是写成(?),《说文·注》解释为:“教行也。” “匕”读(huà)“七”读qī,“華”字简化成“(亻匕十)”是取了“(亻匕)”的音,也就是说“(亻匕十)”的右上部首应该是“匕”(huà),不应该是“七”(qī),《新华字典》并存两种写法,我认为应该统一成一种写法,加以规范。
出处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0年第3期100-100,共1页
Journal of Qiqihar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