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征管实践中我们感到现行对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工作方式,有必要进行改革。现行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方式存在的问题是: 1、时间短,工作量大,质量得不到保证。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及外国企业所得税法都规定,企业每年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省税务局又规定每年应在六月底前完成汇算清缴工作。就目前情况看,企业的会计决算报表(包括附送会计师事务所的查帐报告)大都需要到年度终了后三个月才能报送,有的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也不能报送。因此。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1990年第10期31-32,共2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