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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金融业务与税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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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何谓离岸金融业务离岸金融业务是以境外非居民为存贷款主要对象的银行业务,是我国国内银行开展的一项新的业务种类。在我国台湾,称为“国际金融业务”,并定义为“任何国家、地区或城市,凡主要以外币为交易标的,以非本国居民为交易对象,其本地银行与外国银行所形成的银行体系”。新加坡则称为“离岸金融业务”。欧洲通货市场称为“境外金融中心”。离岸金融业务属于批发性银行业务(Whole—Sale Banking),交易金额巨大,交易对象通常为银行与多国籍企业,而与个人无关,其业务通常为引进外来资金,再将资金借贷给外国。
作者 邓之驹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1990年第3期10-11,共2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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