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在我国从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的外国石油作业公司,都实行“高工资、高福利”的优待办法,以鼓励其雇员为公司服务,以最大的努力来获取公司的最大效益。我们对近十家涉外企业的税务审计,发现外籍人员的福利费项目多、数额大,对这些福利费在税收上如何处理,是个值得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一、涉外企业外籍人员福利费的基本情况我们这里所说的涉外企业外籍人员的“福利费”(BENIFIT),与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法中规定的“福利费”(WELFARE),在内容上是不同的。大多数涉外企业外籍人员的福利费可以分为三类:1、按其本国或州法律规定的福利费项目:①社会保险税;②失业保险(或雇佣保险);③劳工保险。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1990年第5期32-33,共2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