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雇主向雇员支付工薪的时候,由雇主依法代扣税款,是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源泉扣税的方法。目前几乎所有西方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个人所得税,都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但是由于在实际生活中,各种支付工薪的方式和支付期间有很大区别,国家之间也不一样,所以预扣税款的方法也就出现了一些不同的类型。有些人把这些不同的扣缴方式概括为三个主要类别,即“北美型”、“德—奥型”和“英国—爱尔兰型”。也有人又把这三种类型进一步简化为“累积型”和“非累积型”两种形式。所谓“累积型”。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1990年第5期36-37,共2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