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化肥、农药、农膜专营办法的通知》(国发[1989]8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我省进一步完善化肥、农药、农膜专营办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供应渠道问题江西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和各级供销社的农资经营单位是农资专营的主渠道。(一)县和县以下的植保站、土肥站、农技推广站(中心)开展技术推广和有偿技术服务所需配套的化肥、农药、农膜(含地膜,下同),属省、地(市)、县(市)计划统一安排的,由县和县以上农资部门按分配计划和批发价供应,由所在地农技推广站、
出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0年第5期8-11,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