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三个多月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事业建设报告(即国办发[1989]57号文件)的精神,为完成1990年档案工作的各项任务而努力。 桐乡县人民政府最近以桐政办(90)11号文件,将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89]57号文件印发给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府各部门,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还结合县档案工作的实际及《档案法》的规定,将档案事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出处
《浙江档案》
北大核心
1990年第3期2-2,共1页
Zhejiang 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