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民,做为一个社会阶层而言,其成份结构历来是十分混杂的。从广义上讲,似乎应包涵所有在城市生活的人,但在阶级社会中,尤其在剧烈动荡的近代中国,生活在城市中的统治阶级和别的具有独特政治经济利益的阶级,显然又不应属于市民的范畴。本文对近代市民的概念表述是:有别于官僚,近代工商业者、近代工人和知识分子的、生活在城市里的下层之人。诸如各种商贩匠人,车轿力夫,仆役娼妓等、皆属此类。中国的市民,是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卑贱者,起码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中是如此。
出处
《许昌学院学报》
CAS
1990年第4期67-72,共6页
Journal of Xuchang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