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1986年6月至1987年12月,我院试用手术治疗慢性精神分裂症43例,均符合中华医学会1984年修订的精神分裂症临床工作诊断标准。全组病例经过半年以上临床观案,现报道如下。对象与方法一、对象本组均为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伴有难以控制的冲动攻击行为,入院前或住院期间历经胰岛素、电休克和(或)两种以上抗精神病药物系统治疗无效,排除严重躯体疾患、痴呆和明显的脑萎缩。全组手术对象均长期或反复住院3次以上,符合适应证的患者,共43例。
出处
《立体定向和功能性神经外科杂志》
1990年第2期28-29,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Stereotactic and Functional Neurosurge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