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湖北省近千家企业受惠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10月17日,国税总局网站发布通知,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作者 陈晴
机构地区 长江商报
出处 《税收征纳》 2011年第11期50-50,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