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各国对高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为:美国对高技术企业的界定是R&D强度在总产出中的比例及R&D人员占总劳动力的比重;法国以产品循环论界定;日本以节约资源和能源、技术密集程度高、技术创新速度快,并在将来拥有一定市场规模和能对相关产业产生巨大作用为标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将R&D强度作为界定主要指标,考虑直接R&D经费,间接R&D经费,对R&D强度,分别选用R&D总经费(直接R&D经费和间接R&D经费之和)占产值比重、直接R&D经费占产值比重和直接R&D经费占增加值比重3个指标。我国对高技术企业的认定,主要按原国家科委在《高技术产业区高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中规定的标准:(1)从事高新技术认定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单纯的商业贸易除外。
出处
《财会通讯(中)》
2011年第2期81-8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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