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组织在我国的发展受到了严重的制约和束缚,这与我国社会组织的监管体制密切相关。现行监管体制在本质上把社会组织和政府置于相互对立的关系,对社会组织具有高度防范和管制的理念。这种政府本位的体制设计立场严重削弱了社会组织的民间表达性和自主治理性。因此,政府应改革旧有的监管体制及方式,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发展,使其成为真正意义上自立、自治、自养的社会组织。
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29-32,共4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Administration College
基金
西安邮电学院中青年科研基金资助项目(ZL20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