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特殊要求》412条款中,关于“质检机构应当具备的能力”的表述是“能对某类或多类食品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所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包括物理、化学与全部微生物项目,也包括对食品中添加剂与营养强化剂的检验”。在本条款中,食品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所规定的检验项目中,微生物项目必须是食品安全标准中的全部项目的检验能力,物理、化学项目则并没有要求是全部项目的能力。但在》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指南》关于412条款的理解中却如是表述:“
出处
《中国认证认可》
2011年第11期52-53,共2页
China Conformity Assess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