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是两种不同类型的诉讼。但在审判实践中,经常会出现民事诉讼涉及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涉及民事诉讼的交叉问题。比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以车管所违法颁发驾驶证为由请求车管所承担赔偿责任;在离婚纠纷案件中,一方诉请人民法院对其一处房产进行分割,但该房产已通过另一方卖于第三人并已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在对土地登记行为进行行政审查中,涉及到房屋买卖关系的确认等等。这一类案件已经不再是个案,而成为法院审理案件中的常态,如何审理民事、行政交叉案件已经法院必须面对的问题,本文通过对民事、行政案件的分析,试图在当前法律规定范围内寻求一条正确处理民事、行政交叉案件的途径。
出处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1年第34期134-134,共1页
Management & Technology of S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