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保护好生态环境和城乡居民的用水安全,动物饲养场、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有相应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备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笔者根据多年工作经验,将各类规模养殖场相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基本要求总结如下:
出处
《山东畜牧兽医》
2011年第11期73-73,共1页
Shandong Journal of Animal Science and Veterinary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