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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民约”不能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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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洪泽县三河镇读者郑某来电:本村制定一项“打狗令”的村规民约.明令“打死不管,还要罚款”。我家养的狗被村打狗小分队打死.我要求赔偿.打狗队以村规民约为由拒绝赔偿。请问:我能要求赔偿吗?
出处 《农家致富》 2011年第23期53-5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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