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代扣代缴两种账务处理方法之争议
企业在发放职工工资时,常常会涉及到代扣代缴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各种款项。就目前情况来看,最常见的代扣代缴款项包括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的水电费、房租费、职工家属医药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等。对于代扣代缴款项的账务处理,在实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之前一般不存在争议,除了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外,其他代扣代缴款项一般都通过“其他应付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出处
《新会计》
2011年第11期39-39,26,共2页
Modern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