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大量的征收、安置工作是必然的。由于公共利益需要而发生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日益增多,房屋征收已经成为事关城市建设、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是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不可逾越的必经之路,也是改变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这项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处理得好与坏,直接关系着城镇化进程、经济发展速度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房屋是公民最重要的私有财产之一。在实施房屋征收和搬迁的过程中,曾经出现了一些暴力拆迁的恶性案件,有的甚至严重损害了被征收人的人身、财产权益;还有的是通过将被征收人的房屋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或者中断道路通行的方式,造成被征收人生活不便,从而迫使被征收人搬迁。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妨害了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