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涉及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规定、特别程序等诸多内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9月16日,江西警察学院特邀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公安厅、南昌市公安局等实务部门的专家参加刑事诉讼法修改研讨会。学院参加会议的教授和实务部门的专家从各自的研究领域出发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提出了完善建议,并形成修改意见提交全国人大法工委。与会人员认为,刑事诉讼法涉及公检法机关的职权分配、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的平衡协调;立法者应当坚持实事求是、从国情出发,兼顾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原则,合理配置公检法的职权,科学设计刑事诉讼程序,促使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更加符合国际刑事司法准则,更加符合国际人权公约的要求,进一步满足人们对刑事司法公正的期待与需求。本刊特别编发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系列笔谈,涵盖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以及特别程序等各个方面,以期深入探讨和研究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完善。
出处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第5期16-17,共2页
Journal of Jiangxi Polic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