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世界格局经济的发展,企业关于委托代理的问题开始受到关注。因此,公司股东采取将部分自身利益出让,通过股票等手段,来激励公司的管理经营者。由于我国客观经济体制的影响,一些包括中小型和创业型等在内的企业的股权激励制度的各项功能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同时,很多公司制定的激励条件未能体现激励经营者创造价值。我国目前还不完全具备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成熟的环境条件,不完善的市场与法律使该制度不能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其优越性。本文从股权激励的作用入手,分析了我国推行该体制所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出处
《中国外资》
2011年第23期240-240,共1页
Foreign Investment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