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具有满足多元化的社会需求、提供各种公益服务、募集社会资源、促进社会就业等重要意义。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新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也面临诸多困境。促进新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应制定和完善新社会组织发展的相关法律政策,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互补关系,加强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的能力建设,加大对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
出处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1年第5期68-72,共5页
Journal of Guangxi Institute of Social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