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领导中央苏区法治建设到领导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整个政法工作的法治实践过程中,董必武始终坚持法治建设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原则。他提出:法治建设为经济建设服务必须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法治建设为经济建设服务必须围绕中心任务、突出重点;法治建设为经济服务必须健全法制、完备机制;法治建设为经济建设服务必须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
出处
《经济研究导刊》
2011年第34期229-231,共3页
Economic Research Guid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董必武法治思想研究"阶段性成果(09CDJ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