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环境行政管理的僵局:有法可依却逐年恶化我国《环境保护法(试行)》诞生于1979年。此后经过30多年的发展完善,截至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30多部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形成了以宪法中的环境与资源法律规范为核心,以环境保护基本法和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为主干,以其他环境与资源法规、规章为补充的较为完善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令人遗憾的是,我国的环境状况并没有因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日趋完善而得到根本好转,目前,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及固体废物仍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如下图)。
出处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2期55-56,共2页
Chinese Cadres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