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一种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社会发展理念,既是历史的逻辑必然和时代的现实需要,又充满着中西传统哲学文化的智慧,而且有着深厚马克思主义哲学底蕴,具有深刻而丰富的哲学内涵,即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的身与心的和谐以及国与国的和谐。而且,以上四个和谐本身也是"四位一体"的和谐关系,它预示马克思关于"人"的"历史之谜的解答",即在共产主义理想的"和谐社会"中,实现了人的自然本性与社会本性向人自身的全面"复归",从而最终生成全面发展的"完整的人"。
出处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2期33-36,共4页
Theory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