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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收取的一次性供水设施配套建设费等应如何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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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公司是一家供水有限公司,当地政府下发了《关于(二次供水治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对新建住宅的相关二次供水设施(是指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取水点闸门位置至住宅用户计量水表前的供水管道、贮水池、加压和水处理设备、电气和自控设备等)建设和管理,由建设单位或产权所有人委托供水企业组织建设和管理,
作者 钟税官
出处 《中国税务》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2期37-38,共2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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