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连接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桥梁与纽带,相较传统意义上的所有权、债权而言,股权这个新近出现的"异物"在内涵与外延上更具抽象性与复杂性,在制度价值上更具冲击力,立法者把持的立法尺度与力度难言精准。就股权转让而言,尽管我国现行公司法设置专章对其予以了详尽规范,凸显了立法者的良苦用心。然即便如此,立法者并未对公司实践中经常发生的瑕疵股权转让纠纷予以定调,实乃一大遗憾。鉴于此,对瑕疵股权转让问题中转让合同之效力、风险承担的探讨,对今后公司立法修订有所裨益。
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84-88,共5页
Social Scienc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