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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两部门:小微企业明年起三年内免征22项行政事业收费近日,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根据通知,对小型、微型企业暂免征收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
出处 《中国招标》 2011年第46期61-62,共2页 China Tend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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