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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会组织搞排名须经批准严禁卖名誉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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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来自北京市民政局消息,今后在京登记的社会组织,须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重大事项。鉴于所谓的公益组织搞评比排名、向公众募捐必须及时上报、申请批准,严禁忽悠企业或社会人士“买名誉”乱象。北京市民政局、市社团办近日出台《北京市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的若干规定》,
出处 《社团管理研究》 2011年第11期64-6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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