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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榷:续签劳动合同应否再给一个月宽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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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2011年第6期刊登了孟高飞的文章(以下简称孟文),该文认为续签劳动合同不应再给用人单位一个月的宽限期,对这一问题我有不同看法. 对于续签劳动合同该不该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首先要讲清楚没有续签劳动合同要不要支付二倍工资的问题.如要支付,有没有法律依据。
作者 陈伟忠
出处 《中国劳动》 2011年第12期57-57,共1页 China La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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