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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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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灵台县有林业用地180万亩,其中集体林地141.2万亩。先后荣获“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全国造林绿化先进集体”、“中国绿色名县”等称号。丰富的林地林木资源为林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2008年元月,灵台县积极响应中央、省、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号召,在一个乡镇进行试点,一年之后,在全县范围内正式拉开改革序幕,一场确权到户、盘活林地的“绿色变革”从此开启了灵台兴林富民的“希望之路”。
作者 冯永乐
出处 《甘肃林业》 2011年第6期28-28,共1页 Forestry of Gan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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