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权力应当接受司法权的审查与监督。行政权具有物质利益性,因此常易被滥用。另外,由于其自身所承担的政治使命也驱使其易于主动滥用。司法权作为维护法律制度的保障,具有依据法律规定、运行程序严格、法官遴选制度独特、审判独立等特征。司法裁判能够保证廉洁公正,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出处
《商业时代》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4期91-92,共2页
Commercial
基金
国家民委2010年度科研项目<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政的问题与对策研究>(项目编号:10Dl04)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横向科研项目<司法裁判的政治与社会基础>(项目编号:DJ20111b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