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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招投标法目前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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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招投标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一种比较成熟、高级和规范化的交易方式,在世界范围内已被广泛地应用和推广。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招投标制度引入以来,已走过了30年的光辉历程。这30年来,中国招投标领域得到了不断地扩展,从单纯的工程建设,逐步拓展到工程建设、货物采购和服务行业等多个领域。招投标法律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招投标行业群体也已经逐步形成。对工程招投标来说,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被广泛实施,它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它不但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还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其本质特征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既是一项"阳光工程",又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一项举措。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但是,近年来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案件也时有发生,从查处的一些违法违纪案件中,发现招标投标工作从报名、资格预审和招标投标操作的过程及事后的监督检查等环节都存在着错位和缺位现象,同时也暴露出招投标工作体制和管理机制不完善及法制不健全等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虽然我国相继出台了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由于我国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特定历史阶段,市场机制还不完善,行政体制改革还不到位,招投标工作中体制机制约束不健全、民主法制监督不到位、行业自律管理不落实的现象还会继续存在。
作者 冯宝娟
出处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1年第34期99-99,共1页 Heilongjia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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