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897年至1914年,德国强占青岛为其租借地,进行了长达17年的殖民统治。德国殖民者为了实现其在远东的军事和经济利益,对青岛进行了大规模的建设,客观上推动了青岛城市的形成和发展。这一时期的青岛,在立法、司法、法律职业和法学教育等方面都达到了相当的水平,成为当时中国治理有序的现代城市之一。德占青岛的法制之所以能在短期内发挥效用,是因为德国殖民当局特别重视建章立制、务实立法和严格施法。毋庸置疑,德占青岛的法制是帝国主义对我国殖民侵略的工具和手段,并最终服务于其非正义的政治、经济和军事目的。
出处
《东岳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1期181-185,共5页
DongYue Tribune
基金
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培育先进法律文化
实施文化强省战略>(批准号:08DFXJ04
负责人:陆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