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仿制药品贸易对促进发展中国家公共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欧盟成员国荷兰多次对印度过境运往第三国的仿制药品依据理事会1383/2003条例采取海关措施。本文从比较法角度,分析理事会1383/2003条例与TRIPS协议间的关系,并结合这一争端分析该案的焦点法律问题。
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2期39-42,共4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基金
司法部中青年项目"药品过境运输与知识产权边境执法问题研究"(项目编号:09SFB3033)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的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70后"学者学术团队建设计划"中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团队"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