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球风险社会正在形成,凸显了对"风险社会"理论进行再思考的必要。这一思考主要沿着风险从"潜隐"到"显现"再到公众对其适应性"反应"的路径展开,涉及风险的实在论与建构论之争、专家系统的介入以及风险信号的加强和衰减。高风险社会改变了公共政策制定的环境,转换了公共政策议程的设置模式,拓展了公共政策的公共性,更新了公共政策的评价标准。为应对风险话语下的社会,我国风险管理需要重新定位政府行动的策略谱,谨防风险应对制度化演变为制度化风险,积极构建复合治理秩序以及重新设置公共政策的评价标准。
出处
《学习与实践》
CSSCI
2011年第12期93-98,共6页
Study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