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古代法制术语未得其确解者甚多,这对于汉语史、法制史研究都是很不利的,本文将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特别是敦煌吐鲁番文献)相结合,对中国古代最为重要的法制文献《唐律疏议》的书名意义进行诠释,认为"议"是一种文体名称,指有关官吏和专业人士对有关律文或其他政令进行评论、阐发和界定。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2期186-191,共6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敦煌吐鲁番文献与民族交流史研究"(09YJA740093)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敦煌西域所出法制文书语言研究"(11BYY067)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