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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不宜混滥论》讲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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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三)宗目教足,相需相成 【论文】既见本来面目,然后看经修行。方知一大藏教。皆是自己家里话;六度万行,皆是自己家里事。是以宗之悟解为目。教之修持为足。非目则无由见道。非足则不能到家。是宗教之相需而不相悖,相合而不相离也。
作者 印光 传印
出处 《法音》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2期44-47,共4页 The Voice of Dhar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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