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物权法定原则是罗马法以来大陆法系各国物权立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物权法定原则最初的法理初衷是通过对物权的法定确认给予一个法源依据,该法源依据对于物权种类和内容的限制与规定,目的是减少交易成本、保障交易安全,但是正是这样的物权法定主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该原则已经暴露出了自身的弊端和不足之处,有些部分已经不能符合现今社会快速发展而产生的一系列物权问题,因此,研究物权法定所产生的僵化问题,进而思考解决方法,成了法学界亟待解决的前沿问题。
出处
《法商论坛》
2011年第2期251-251,246,共2页